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仉振亮:坚守“约法四章”铸就廉洁风范

时间:2016-12-07   浏览次数:


 

仉振亮(1928——2015),男,195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北京市房山区窦店村党总支书记、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获全国劳动模范、北京市特等劳动模范、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房山区窦店村村民一直传唱着一位好书记的事,他不仅带领村民改变了窦店的穷面貌,更重要的是他40余年如一日,用“约法四章”严格要求自己,带动影响村里党员干部,保持了清正廉洁的好作风,赢得了村民们的信任和支持。他就是村党支部书记仉振亮。
 
“不通人情”的“约法四章”
 
1956年,工作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仉振亮在窦店村最困难的时候被选为村党支部书记。那一年他才28岁,就挑起了带领全村人治穷致富的重担。担任党支部书记让仉振亮能够更好地调配资源,在全村推行打井平地、科学种田、发展第三产业等致富措施,同时也让他意识到权力对普通民众非一般的影响,故而他常常告诫自己手中的权力不可滥用。在工作之余,仉振亮就给自己定下了“约法四章”:给烟不抽、给酒不喝、请吃不到、送礼不要。从1956年到2000年,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44年中,他严格按照这个“约法四章”要求自己。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咱们共产党员要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不能让群众戳脊梁骨。”
仉振亮恪守“约法四章”,在外人眼里有些难以理解。村里无论谁家红白喜事的宴请,他一概拒绝,就连领导的邀请也动摇不了他。1987年夏,有一位中央领导来窦店村视察。午饭时,领导说:“老仉,我上次来你就没有陪我吃顿饭,这回该陪陪我们了吧?”领导见仉振亮不作答,便又说:“今天这顿饭,我拿钱请你,总可以了吧?”仉振亮还是有些为难,诚恳地说:“请领导原谅,我30多年不陪客不请吃,就这么走过来的。现如今快60岁的人,眼看快退下来了,我不想破自己给自己定的规矩。”领导深受感动,大大赞扬了仉振亮的“不通人情”。
对于送到家里的东西,仉振亮仍然坚持自己的规矩。所有的礼品他不是原封退回,就是照价付款,实在不好处理的就交到村里。连儿子结婚时收到的礼金也被一一退回。
 
公家的便宜不能占
 
1960年,全国处于经济困难时期,原本就贫困的窦店更是雪上加霜。仉振亮一面想尽办法带领村民发展农业,一面严于律己,宁可全家饿肚子,也绝不占公家便宜。
那时,窦店村每个劳动力,一天只有7两口粮,难以果腹。村中一位老人不相信在如此困难的时候,仉振亮能克服自己的私欲,做到不拿公家一粒粮。每到吃饭时,他就去仉振亮家里串门,实则是探查仉家的经济状况。这位老人足足盯了一年半,看见仉家的饭桌上天天是普通村民吃的粮食,量也不多,终于相信仉振亮能在窘困时期公私分明、廉洁奉公。他逢人便说:“仉振亮是个好干部,他家顿顿吃的是玉米淀粉团子和菜粥,没有比咱社员多吃一口粮食。”由于粮食有限,工作量又大,仉振亮日渐消瘦,身体每况愈下,得了胃病,在医院治疗10多天。为了偿还住院的药费,他不得已拆了自家的两间旧房,卖了砖瓦木料,而公社送给他的慰问金则全被他送给了村里的困难户。
仉振亮不仅不占公家便宜,有时候吃亏也毫无怨言。村里发展集体事业时期,仉家一亩二分的宅基地被占用,最终只得到三分三厘的新宅基地。面对家人的埋怨,他耐心开导:“我是个党员干部,理应带头执行大队的发展规划,自己吃点亏又算得了什么!将来集体的事办好了,大家都富裕起来,咱家也落不下。”
改革开放以来,仉振亮带领村民发展了多种产业,兴办了30多家企业,但他从未想过从这些企业为自己捞好处。1980年,大队砖厂销路不畅,积压了很多砖。这时,有人找上门来,准备包销50万块砖,条件是每块砖要收3厘钱,总计1500元。大队干部开会讨论时,仉振亮算了一下账,诚恳地对大家说:“为砖厂打开销路是好事,可是村里还有很多社员家住房破旧,希望每块砖能降价一分钱,并卖给社员盖房,这样可以一举两得。”干部们都一致通过了仉振亮的意见,积压的砖很快销售一空,群众也得到了相对便宜的建筑材料,很是高兴。
仉振亮的好思想、好作风,影响了整个窦店村的干部,他们以仉振亮为榜样,严于律己,一心为公,不搞特殊化,赢得了窦店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村党总支也被评为北京市先进党支部、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在仉振亮的政治生涯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心系民众、廉洁自律的共产党员,他年年如一日,用自己的信念和行动铸就了崇高和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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